在spawn()之后使用_exit()或exit()?
正如维基百科在此处所述:“在进行生成调用时打开的文件在子进程中保持打开状态”。 (与exec()非常相似)
好的,操作系统已经打开了一些文件。为我们新生的不知情的过程做好准备。假设我们的进程不知道那些先前打开的文件并最终决定终止;而像C这样的编程语言需要在终止之前清理一些内部进程。
我的问题是,这种清理会以任何方式影响那些打开的文件吗? AFAIK他们没有在任何地方注册,也没有注册过程中的任何内容。
答案应该以某种方式定义程序员的行为,同时终止spawn()ed过程(甚至是exec()ed过程)。完全清理程序能否以任何方式伤害父母? (例如通过删除临时文件)因此程序员不应该使用_exit()而不是exit(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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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山